关于公开征求护理学(健康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拟收学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构建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我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护理健康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素质专业人才,我校与美国新奥尔良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健康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三年,采用“2+1“双学位培养模式,即前两年在河北大学培养,最后一年在美国新奥尔良大学就读,达到双方对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及论文要求,经考核合格,学生可同时获得河北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新奥尔良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选择在河北大学继续完成最后一年的学生,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河北大学继续学习,达到毕业要求后,学生可获得河北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护理学(健康管理)专业旨在培养护理学(健康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对护理健康管理人才的需求。培养在健康管理学、健康经济学、健康心理学、健康评估、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扎实基础的复合型人才,能准确把握相关法律制度,客观判断护理健康发展趋势的人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规定,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补偿及非营利性原则,通过成本测算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我校护理学(健康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拟收费标准如下:
48000元/生/年,学制3年。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4月27日24:00前与河北大学护理学院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告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联系电话:0312-5075665
联系邮箱:hlxy566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