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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1-03-23 10:10:08   浏览次数: 次

根据《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复试流程: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前一天需通过电子邮件(hulikeyan2020@163.com)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服务指南下载)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考生随机确定复试顺序,原则上每位考生的总体答题时间不能少于10分钟。

3.考生作简短的中文自我介绍。

4.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20分):英文自我介绍,老师外语提问,学生外语回答。

5.综合素质测试(20分):以提问方式对学生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进行审核。

6.专业课测试(60分):考生回答现场抽题内容。

7.考生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量化打分标准独立评分(评分期间不得相互讨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8.打分结束后,复试评分表交考场秘书。

9、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外国语口语听力、综合素质三方面的内容。英语听力口语为外语教师现场对话;综合素质面试,以提问方式对学生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进行审核。

(三)量化打分标准

专业复试总分100分。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具体评分按照一级指标打分,可重点参考二级指标分值具体量化。

考核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基础理论知识(20分)

知识储备(8分)

专业基础知识

批判性思维(12分)

个人见解

专业知识能力(40分)

专业知识(16分)

专业理解

专业素质(16分)

理解能力

创新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

理论应用能力

研究方向(8分)

学科前沿

就业规划

外语能力(20分)

基本外语知识(12分)

通用外语知识

专业外语知识

外语交流能力(8分)

外语对话

综合素质(20分)

基本素质(6分)

思想品德

主要素质(14分)

心理素质

应变能力

责任感

进取心

总分

 

 

三、保障措施

(一)复试场地设置与设备保障

复试考场设置在环境相对独立且安静的远程复试室,以保证学生复试时不受干扰。学院复试考室准备2台以上电脑(可联网)、全向麦克风和外置会议摄像头(或笔记本电脑)各2台(含备用)、电脑音箱,麦克风配备3米以上延长线,保证网络带宽充足。考场秘书所使用的电脑已提前安装研招网数字证书,提前更新数字证书,以确保能正常使用。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技术人员用专门配备的移动硬盘存储复试录像、录音材料,并做好保密及备份工作。

(二)人员保障:护理学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7人,2名候考区秘书、1名考场秘书,1名技术保障人员。

(三)防控保障:

1.组织领导。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物资统筹。由学院办公室提前购置1支额温枪,2瓶免洗洗手液,50只一次性口罩。

3.场地准备。为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设置1间考室,1间备考室,1间临时隔离室,考试前后均由办公室人员进行消杀,提前通风。

4.人员要求。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所有人员每日根据学校要求填报体温,有特殊情况的需向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经审核无异常,方可参加复试工作。

5.现场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所有人员由护理学院正大门进入学院,接受体温检测,洗手消毒,全程戴口罩。

6.应急处理。对体温超过37.2℃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实行隔离,戴好口罩,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及时上报学校防控办公室,按照学校应急流程处置。

7.其他未尽事宜由护理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处理。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河北大学护理学院。

监督小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312-5075665  电子邮箱:hlxy5665@163.com

 

河北大学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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